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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1月2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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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官司,5个结果,省高院下发了暂缓执行通知,可西安市房地二分局却置通知于不顾,组织50余人,强行关锁西京食品商店店门长达5天,致使20多名职工受困——

西京食品商店职工为何被锁?

西安市房地二分局与西京食品店的官司,打了五年,出现了五个结果。由于案子的复杂性,省高院决定立案复查,然而在省高院向莲湖区法院已下发了暂缓执行通知书的情况下,与西京食品商店打了5年官司的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二分局却于10月31日将西京食品商店大门封锁,致使店内20余人被困长达5天之久。到底是什么原因?11月21日,记者对此做了采访。

1980年西京食品商店承租西安市房地二分局位于西大街355号所属房屋24间,同年将房屋改建为现在的六层楼房,并一直向房地二分局交纳房屋租金。此后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关于粮食、商业单位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的文件。省政府陕政发[1997]27号文件:“现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国有商业、粮食企业经营用房,其产权评估后,一次性注入企业充实资本金,降低负债率。到1997年底,还未划归注入的,企业不再向房管部门交纳租赁费。”

依据这些政策,1996年后西京食品商店不再向房地二分局交纳租金,房地二分局遂上诉至莲湖区法院,至此拉开了一场打了5年,并先后产生了5个不同判决的官司:1996年莲湖区法院裁定驳回房地二分局起诉;房地二分局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裁定发回重审;1998年6月莲湖区法院判决西京食品店败诉,应偿付房地二分局租金10万余元;西京食品商店又上诉至市中院,1998年11月市中院裁定西京食品商店胜诉;2000年房地二分局申请再审,市中院判决西京食品商店败诉。

随后,西京食品商店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01年9月3日,省高院决定立案复审此案,并下发了暂缓执行通知书,暂缓执行期限为3个月。可10月31日房地二分局却突然将西京食品商店店门封锁。在锁门长达5天的时间里,店内20余人无法正常出入,吃饭只能靠外面的人送进来。

西京食品商店的职工说,房地二分局的做法太过分,竟然连省高院的决定都不顾,即使最后我们败诉了,执行判决也是法院的事,他们凭啥来执行?

具体执行“锁门”的西安市房地二分局红光街管理所杨所长说,西京食品店依据的陕政发[1997]27号文件当时并未执行,当时建设部建房函[1997]233号关于陕西省政府无偿划转直管公房问题的函,否定了上述文件。依规定他们有权收回房子,而且现在已经解除了租赁关系,因此锁门是行政执法。当记者问及房管所强制执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时,杨所长拒绝回答,并将记者“请”了出来。

记者在西安市商贸委一份送阅件上看到这样一段话:“……陕西省高院9月已受理此案,并下发了[2001]陕立申经字58号通知,进入司法程序立案复查,重新审理,现暂缓执行,但市房地局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置高院通知要求于不顾,于10月31日中午组织50余人,强行锁了西京食品店大门,并威胁店内各联营单位,和他们重新签订租赁协议,这种作法既违背了市政府协调会议的有关精神,也给西京食品店经营自救和企业经营造成损害,更严重的是重新激起了西京食品店职工的愤怒情绪,他们感到法院管不住,只有和房地局对着干才能保住自己的饭碗,希望有关部门能紧急协调,否则,极有可能发生武力冲突,发生流血事件……”

就在11月21日记者采访西京食品商店期间,商店张经理告诉记者,近日晚上又来了十几个人来威逼。迫于无奈,他叫了十几个职工住在店里看摊子。

■本报记者 邰荣军 章琦

图片说明:锁门后被困的西京食品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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