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一次性安置费收不收个人所得税
百事通先生:
我们企业已宣告破产,目前正在清算各种费用。我想了解一下,企业破产后,职工从破产企业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收不收个人所得税?
西安 余江
余江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国家目前已做出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2001年9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还说明“本通知是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