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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12月06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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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先进流血流汗如今年迈生计无着

不应该淡忘老劳模老先进

编辑部: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接触到这样一些事例:一些曾获得劳模先进称号的老职工,由于所在企业倒闭,而陷入了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境地。

现住淳化县十里塬宁家村的康文超于1971年参加工作,在第一铁路工程局二处三段十四队任突击班长,曾获得全国铁路先进生产者称号。

1980年,康文超申请转回原籍淳化县,在县砖瓦厂工作。1992年砖厂倒闭,康文超被迫回到乡下农村,从此陷入了生活无着的境地。

近三年来康文超也为自己的实际生活问题而四处申请、呼告。他希望能享有最低生活保障,但至今毫无结果,全家人仍苦苦挣扎在生活的贫困线上。

富平县立新煤矿破产后,一些老劳模、老先进生产者也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而一些未参加养老统筹的企业破产后,退休在家的老劳模、老先进生产者便连退休金也成了问题。由于这些老职工大多回到了农村原籍,加之退休时间较早,很多在九十年代初就退休返乡了,企业破产后,他们更是成了被遗忘掉的老人,过着贫病无人问的生活。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无疑是很大的荣誉。但这些昔日的荣誉并没有同现实的待遇完全对等起来。对于这些曾为祖国的建设流过血、流过汗的人们,社会不应该忘记他们,最起码应该让他们的晚年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有关部门应切实落实对于他们的相关待遇规定,而且在执行中应给予一定的倾斜和照顾,不能以“企业早倒闭了”、“单位不存在了”等理由来推诿责任。“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情”,对于那些曾有功于国家和社会的老人们,我们的确不应该将他们淡忘掉。

■本报记者 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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