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谁喊“打工仔”罚谁款
乐陵华乐集团对语言行为定规范
据《山东工人报》 如今人们往往把在私企谋职的员工称为“打工仔”,可山东乐陵一家民营企业——华乐集团却“不买账”,最近对此大唱“反调”:本企业内部严禁使用这个词语称呼员工,否则将受到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他们认为,该词带有“人格歧视”的成分,属于“不文明用语”。
据介绍,该集团新近推出的《文明语言行为规范》,明文规定了几十条“文明语言”和“不文明语言”,其中“打工仔这一称呼被列入“不文明语言”之列。《规范》规定,无论是谁,在本企业内部,对年长者和上级,统统尊称为“姓+老师”(或“姓+职务”),如“王老师”、“刘主任”等;对同龄同级的同事和下级,可以称呼“老师”,也可以直呼其名以示亲切,但不允许使用诸如“喂,打工仔…”“喂,张老头……”之类的“不文明语言”。
根据该集团的《黄牌红线制度》(即奖惩条例),凡发现违反《文明语言行为规范》一次,将受到严厉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的处罚,该集团公司《文明语言行为规范》的执行和监督,由集团专设的督办部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若发现违反者,则报专设的奖惩处予以处罚。这些规章,被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