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挽回已流失的70万元国有资产,福建省霞浦县检察院以原告身份直接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霞浦县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曾代春等3人签订的地产转让合同无效。据悉,检察机关当民事诉讼的原告这在福建尚属首例。目前,霞浦县法院已立案审理这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