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督查何须在年终
孟凡平
监督检查基层的工作是上级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特别是监督责任追究制的实行,更使许多上级组织加大了对基层工作检查力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上级组织在督查的方法和时间上还存在一定问题,譬如一些上级组织喜欢把督查安排在年终进行。结果,基层因为临近年终工作繁忙或来的检查团多,疲于应付;检查团的同志也由于本身工作忙或安排检查的地方多只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失去了检查工作的实际作用。
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本身没有错,对于掌握基层实情,指导基层的工作都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在检查时间和方法上,上级采取“扎堆”式年终检查,势必造成基层的忙乱,也收不到相应检查效果。这种平时不查或少查,年终突击检查的做法,说白了就是形式主义在检查工作中的表现。因此,年终集中检查不宜提倡。
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是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对于有监督职责的上级组织来说,多一些平时细查的细心,少一些年终粗查的粗心,不也是转变作风的具体表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