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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2年01月1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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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作风选人 选作风好的人

咸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四突破”

本报讯 近年来,咸阳市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经济强市的关键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实现了四个方面的突破。

为了在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求突破,咸阳市大力推行公开考任干部制。1996年,秦都、兴平、彬县等县区市采用“双推双考”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几年来,咸阳市已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7名厂长(经理)、6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和262名科级干部。在此基础上,咸阳市渐次推行竞争上岗,全市先后有22名同志在竞争上岗中被破格提拔。

在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上,咸阳市打破常规,求突破。目前,13个县区市党政班子中,36岁至40岁的达59人,占班子总数的30.9%,35岁以下的达到34人,近年来共选拔了136名4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使干部结构逐步合理化。同时,通过纵向、横向、培养性交流等方式,先后选派挂职培训干部800多人,先后分三批派出了8名干部赴西藏阿里地区挂职锻炼。目前,全市13个县区市党政一把手,组织部长、纪检书记、公安局长全部实行了易地任职。

为了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近年来,共对3名正县级、5名副县级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先后调整了5名不称职的国企经营管理者。全市调整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达47人。

在干部考核和监督上,咸阳市从严要求,逐步形成了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和升降奖惩制为主要内容的“三制一要体”的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建立了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干部监督管理网络。 (李君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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