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兼职工会主席能享有何种待遇
近日,白水县某中学教育工会副主席来信说:他在工会工作10多年,1995年被民选为校工会副主席,但从未享受过任何工会干部待遇。认为自己应比照校工会主席的副科级待遇,享受股组级行政待遇,与校教导主任享有等同的经济补助,不知对否,所以想问一下一个县中学,科级单位的工会副主席应该相当于该单位的什么级别,享有什么政策待遇和经济待遇?
省总工会教育工会的有关同志就此问题解释如下。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善高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会领导的意见》(陕教工委发[1990]007号)指出,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应配备同级副职的专职工会主席,兼任工会主席的教师,应参照有关教师兼任行政、党务系统职务减免教学工作量的规定,予以减免一定工作量。学校专职工会主席一般按副校级干部配备,专职副主席应配备相当于党委职能部门的部级干部担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你是专职副主席就应享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如是兼职副主席则没有相应待遇,但学校应减免您的教学工作量。贵校如有教师兼任行政、党务系统职务有一定经济补助的制度的话,那你也应享有一定的经济补助,如没有此制度,你就没有经济补助。
■本报记者 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