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试用期工资有啥规定
百事通先生
最近,我应聘在一家厂里做工。老板说要有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可以提高到350元。后来我听其他人说,我的工资比我们这里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低。我去问老板,他说试用期工资由厂里决定,不受最低工资规定的限制。我想打听一下政府是怎么规定的,厂里现在给我的工资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西安 王洪喜
王洪喜同志:
你来信中提到试用期间工资是否应比最低工资标准低的问题,现根据有关规定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可以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不受限制地、任意地给试用期内的员工确定工资标准。《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原国家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因此,你厂里老板关于试用期工资不受限制的说法是错误的,厂里支付你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当纠正。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