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的社保费该怎样缴
百事通先生:
1998年我到深圳打工,原单位说我没有交停薪留职费,把我开除了。现在想缴社保费,我不知怎么办?
西安 金保林
金保林同志:
根据1983年6月11日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因为您在“停薪留职”期间没有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故您的社会保险关系也在此期间中断。既不能计算工龄,也不能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您只能在打工所在地重新参加当地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在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申报和缴费手续。
至于您因“停薪留职”期间没有交费被开除,由于不了解情况,不能妄加评论,按照劳人计[1983年]61号文件规定是,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罚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因“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