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中铁十五局一公司:
集体合同成了职工的“护身符”
本报讯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集体合同5年来,全公司没有出现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企业劳动关系得到了更加稳固的发展,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健康轨道。
该公司集体合同的全面实施,明确了企业与职工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企业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险、福利等一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职工有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的可靠依据。使集体合同成为全公司职工的“护身符”。如三分处去年因工程任务不足,全分处有32名职工息工待岗,职工反映强烈。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双方签订的集体合同协调工作,两个星期后全部安排了职工上岗。去年11月在检查集体合同履行时,部分职工提出,企业应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于今年4月由公司医院组织医疗队深入一线为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周青 赵秀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