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推行单位出国(境)“信誉等级制”
西安人因私出国(境)更便利
本报讯 今后,凡获A级信誉等级的中介公司、劳务公司、企业派员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的,出国(境)人员或受委托办理人员持法人或授权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即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这是西安市为方便公民因私出国(境),推行的单位出国(境)“信誉等级制”和“法人负责制”。出国劳务人员持授权经营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和“劳务人员名单”申办护照;个人出国就业持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请、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申办护照;在西安市“三资”企业或境外常驻机构以及混合制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业务需要出国(境)的,均可在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国(境)证件。
同时,对赴港澳台商务签注申请,有效期三个月以下的(含3个月),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实行按需申领;有效期一年的,申请人所在企业上年度的纳税额须达到三万元人民币或出口创汇三万美元以上;有效期三年的,申请人所在企业上年度的纳税额须达到五万人民币或出口创汇五万美元以上。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