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评优笑话
□文/子虚
年年评优,年年有笑话。
拈阄,谁拈着,谁就当。这是早年有过的笑话。后来实行了风水轮流转,今年评李四,明年评张三。还有荣誉共享的,你当工会积极分子,我当计划生育模范,他当先进生产(工作)者。继而又听说谁主持评优,谁就得奖的,往往获了奖,戴了花,群众尚蒙在鼓里,直到名字见了报,或述职时,才大吃一惊:××还是全省□□标兵哩!
新年又闻一则笑话,某管理机构年终评优,起初你提我的名,我提你的名,相互谦让,气氛热烈,但等到具体到人,就都不吭气了。某公肚子饿极了,挺不住,于是发言道,就评两个退休了的,他们虽无贡献,却也没添乱子,单是不用公车办私事,一年也节约了不少。据说会场顿时掌声雷动,都夸此公有远见卓识,好主意呀好主意!
假如广泛征集此类笑话,相信还有更离谱、更荒唐的。据报载,不少本应推上审判台的蛀虫却被堂而皇之地授予“优秀公仆”、“劳模”、“先进”的桂冠,甚至紧接着由副职而正职、由低职而高就,真是天大的笑话。
诚然,凡事都不可能绝对精确,丝毫无误。但众所周知,此类笑话已远非二三例,且越闹越大,这就不能说不是一个问题了。评选先进目的在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原本是件大好事。然而好事办出这么一个结果,榜样的力量还能无穷么?恐怕只能是贻害无穷了吧!试想,某些部门一再喊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但任凭怎么“加强”,就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完全“作”而无“用”,这是为什么?赏罚不明,是非不分,是不是一个重要原因?先进典型不先进,政治工作不讲政治,如此这般,久而久之,评优结果谁信、谁听?如此评优现象,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古人云:“凡百事之成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评优,不评则已,要评,就一定要慎之又慎,实在是切切不可再“慢之”,再闹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