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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2月25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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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养老统筹外项目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国企劳资人员。有以下问题请您帮助:

1、对于企业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企业可不可以解除其合同?

2、国家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属统筹项目内的由社保机构发放,统筹项目外的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发放。请问:“统筹项目外”是指哪些项目?也就是说,除了社保部门发放的养老金外,哪些项目是企业必须发放的? 任刚

任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一是授权性解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有上述四种情形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限制性解除,根据《劳动法》第26、27条之规定,如果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履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义务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也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协商性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协商解除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养老金的统筹项目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国发[1997]26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制度的决定》之规定,我个人认为,统筹项目内的部分主要是指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和过度性养老金(适用对象是统一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统筹项目外的部分应当是指企业补充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福利、交通洗理费、书报费等。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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