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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大学生就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据《中国劳动保障报》 今年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将享受多种政策优待,湖北省日前出台大学生就业新政策规定:今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出省就业破除关卡,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收取培养费。用人单位接收非湖北生源毕业生和省属高校毕业生出省就业,改审批制为核准制,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两年内随时给予办理手续。
湖北各市、州将取消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公安部门要简化落户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
为促进湖北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他们规定,到这些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高定两档工资,并对其户口实行来去自由的原则。同时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支持,为他们就业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