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来走去
□文/刘三余
由上下班骑自行车而改往返步行,多半是逼出来的。
年龄大了,身体偏胖,加上在机关30多年“坐”出来的颈椎病折磨,屡屡求医无效,以步代车的想法早已有之,当初只是有些畏难:单程步行尚可,往返恐怕支持不下来。直到有一天颈椎疼得感觉不是自己了,只有咬咬牙甩起膀子开走。从家到单位也就是六七里路吧,一天往返总计110分钟,坚持两月下来,病状果然减轻许多,体重少了4斤,人也显得比过去精神了。
其实,真正走出了第一步后就不难了。我的习惯,是把一个单程的路途设定三点小目标,一段一段地完成,脚下一直不要停,从心理距离上自然便感觉不是太远,就象人生,看似漫长,但将十年划归为一个周期,这十年也就“弹指一挥间”了。“长”和“短”的问题解决了,解决步行“快”与“慢”的矛盾,却不那么容易。
按照医生的观点,步行必须速度快,30分钟身体发热、出汗以后的路程,才是有效消耗体内脂肪的时间。我们平常所习惯的散步,则很难以达到上述效果。偶尔遇到同行锻炼者,人家的步速大都比我要快,即使我卯足劲走得全身是汗,也还是追不上前头的年轻人。每逢这个时候我就会为自己宽心:撇开年龄不说,自己170斤的体重,比起前行者多出的这50斤赘肉与脂肪,不就等于比人家多扛了整整一大袋面粉,容易吗!
步行的最大好处是能让人单纯起来。过去晃晃悠悠地骑自行车,虽然轻松,但路上看着比自己更潇洒的人开私家车或打的,不觉常常短了精神。而现在急匆匆赶路的时候,足下不离土地,人心容易回到本我的自然生存状态。因为心无旁骛,只是想快点到家或单位,都市的喧哗种种,便都与己无关,在眼中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近日看到报纸上说,步行已经成为一种新时尚,就更有些自得的意思,寻思着“土老帽”多半辈子的我,居然一不留神赶了一回时髦。只是,一日途中突遇大雨,人被淋成了落汤鸡,躲在屋檐下,一时间进退不得,就猛然想起了加缪的一句话,“一般人总不是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做的那种人。”人天生的惰性,总让他觉得睡着比坐着舒服,坐着比走路舒服。自己这走来走去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原来是件让人很无奈却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