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学费”杀人面面观
又一起“学费杀人”悲剧——8月6日,江苏省溧水县东并镇爱民村40岁的农民陈能根,因没筹到女儿陈霞上中专的学费,喝农药自杀身亡。“在父亲的遗物中陈霞发现了一个红色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父亲一点一滴攒下的75元钱,其中包括13枚一元硬币和20枚角币”。(8月13日(南京晨报》)
此前的7月14日,在陕西榆林,一位名叫景统仕的考生考上大学,其父因无钱给女儿上大学而自杀身亡。去年,陕西宝鸡一位考生父亲,在儿子接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也因学费问题,跳楼离开了人世。
令人痛心的“学费杀人”悲剧何以一再发生?全社会都应反思!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不少,但不可否认,贫富分化的加剧,使富者越富,贫者越贫。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镇,都有一些贫困甚至特困人群。这些人有时连温饱都成问题,更别说拿出数万元供孩子上大学了。就拿陈能根家来说,可谓穷得一贫如洗,“三间低矮的瓦房内,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惟一值钱的就是那台父亲留下的14寸的黑白电视机”。改革开放应让全体国民受益,如果一部分人富得流油,而另一部分人中有的穷到一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束手无策、想到自杀,那肯定某个环节出了问题。
“学费杀人”也是对社会福利公共政策的一个拷问。就拿广大农民来说,无疑农民向国家交纳了各种各样的税费,成为国家重要的财政基础之一。而与农民向国家所做的贡献相比,我们又向农民提供了多少福利,恐怕不成比例,甚至谈不上什么福利。其实,农民向国家交了钱,就应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农民只交钱却亭受不到相应的福利,不能不说是一些农民生活贫困的一个原因。同理,对于城镇贫困、特困人群来说,国家福利也有不到位。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公民享受高等教育要交钱。这点没人反对。但问题是,交钱要有个“底线”,要符合国情,要让广大公民上得起大学,而不要使高校沦为贵族学校,成为“高收费学校”的代名词。可悲的是,不少高校打着“教育产业化”的幌子,漫天要价,不少职工一年收入还不到一万元,而一些高校一年学杂费动不动就一两万元,且不说还有摆不上桌面的乱收费。
高校和考生及考生家长沟通不畅,或者说考生及其家长对国家助学政策了解不多,也是造成“学费杀人”的一个原因。如果高校工作做到位,在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就告知考生及考生家长,高校、社会、国家都有哪些助学措施,考生家长要是知道手头暂时没钱通过努力获得各种帮助、申请贷款,孩子也能上大学,恐怕就不会走绝路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考生及考生家长要树立生活的勇气,不要被暂时的困难吓倒。坚信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会不断完善改进、必定惠及每一位公民;坚信社会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尽管现在的社会救济还没有体系化、制度化,但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不知帮多少学子圆了大学梦;也坚信自己孩子潜在的能力,通过勤工俭学等,自食其力,自谋一部分学费。
(据《杂文报》龚大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