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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9月05日
北国周末-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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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半数下岗工未领优惠证

今年我国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2400万,其中应领《再就业优惠证》的有1200多万人。而截至目前,全国只有608万下岗失业人员领到了《再就业优惠证》,有近一半下岗失业人员未领到优惠证。

据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一系列再就业扶持政策,其中仅税收优惠就有:持优惠证的下岗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营业之日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按照有关规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及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最重要的基本凭证之一,没有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和企业就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下岗失业人员应该积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优惠证。 (据《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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