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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09月09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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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竞争何须媒体助阵

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开战”算不得新闻,但媒体介入其中推波助澜就很能吸引眼球。“哈啤”与“雪花”两大啤酒厂商近日在沈阳的火并,便是耐人寻味的典型一例。

“雪花”是坐地虎,“哈啤”是外来户,两强相遇必有一番较量,问题首先出在排斥与进入、地方保护与合法经营的矛盾上。如果事情的发展止于此步,至多是一个有无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然而,由于“媒体阵线分明,报道含沙射影”,问题就复杂化了。“阵线分明”等于说不同的媒体已经成了竞争双方的“代言人”,“含沙射影”则说明某些采编人员还知道有所顾忌,不得不变换了一下手法。这样,问题所及已经超越经济活动的自身范畴了。

媒体当然可以而且应该报道经济活动,涉及具体企业也无可厚非。但是,报道必须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特别是事关竞争双方,不可偏袒、倾斜,否则极易误导受众。倘若有人拿了厂商的银子,通过媒体为已“消灾”,受损害的就不仅是竞争对手,而且也会殃及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的公信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媒体公信力始终面临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的冲击,媒体从业人员也时时遭遇金钱、名利的诱惑。这种冲击和诱惑是对媒体职业操守和从业者人格力量的挑战,我们切不可忘记了自己的责任。

■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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