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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0月22日
工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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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干部的社会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问: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有何规定?

答:对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等,《工会法》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开支的渠道和支付标准。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也就是说,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其他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支取、生活福利待遇的发放和标准是怎样的,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也是怎样的,该规定可以避免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与所在企业职工的不一样,有利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更密切地联系广大职工群众,赢得职工的信任。同时,也有利于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树立与所在单位共兴荣的观念,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生产、工作和劳动,加快所在单位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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