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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3年11月0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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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政府就9月25日“维权热线来电”回复本报

非法建房不予保护 超额征地己补手续

本报9月25日“维权热线来电”刊载了“土地被乱征搞房地产开发 无业无地恓惶谁来管”一文后,志丹县政府立即责成信访、土地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于10月16日正式回复本报。

志丹县人民政府的答复函称:投诉所言该县保安镇一些居民用户,根本不属该村村民,通过土地隐形交易非法获得宅基地违法建房,不属依法保护之列。而其征地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经逐级上报,省政府于2003年4月28日以陕土批字(2003)66号土地审批件批准,而将灵皇台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作了补偿,也不存在高价出卖问题。至于征用面积,省政府批件为232亩,但批件第三条明文规定,最后确定面积以实测为准,该县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将200多亩荒坡地和待整理地也规划在其中。但已于9月份上报省厅补办征用手续,现补征手续已办理完毕。

最后来函称,群众反映他们登出启示由某商家出资4000万元启动房地产项目问题,是响应国家招商引资号召,增强土地拍卖透明度,防止腐败之举,谈不上倒卖土地问题。

■秦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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