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南郑县乡企局职工2003年10月1日我由县城南湖路向水井巷方向骑自行车行进,被一辆小轿车撞伤,车号为陕F—22628,后报警。但我于10月2日、3日两次到交警队要求处理,交警队推说到10月8日上班后处理。10月17日我又找了交警队,但至今日仍无处理结果。期间我局领导也多次向交警队打电话要求处理此事,但也无回音。请贵报替我呼吁,以尽快处理这次交通事故。
■南郑县乡企局 周玉文
■以上反映事情是否属实,请南郑县公安局回复为盼。
■值班编辑 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