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慎提“养懒汉”
近来,媒体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进行剖析,看到有人在钻空子,于是加以口诛笔伐。结论出来了:绝不能“养懒汉”。应对的招数,有好几条,比如,必须参加公益劳动,参加培训,不能拥有高档消费品等。
“堵低保漏洞”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吗?不见得。
笔者以为,我们的社会尤其是媒体,还是慎提“养懒汉”的概念为好,因为钻“低保”空子的人,并不是有些人所称谓的“懒汉”,还因为“养懒汉”的说法及延伸出的概念,会误导人们对吃“低保”者产生不正确的评价,对“低保”制度的实施主旨也会歪曲理解。
要相信,大多数吃“低保”的人是要尊严的,不到走投无路时,他们也不会伸手要求政府的救济。他们经过权衡利弊而没有选择出去干指定的工作,实在不该被指责为“懒汉”——也许,他们正在为找一个称心的工作而奔走,起码在为没有适合的工作、没有足以养家糊口的收入而犯愁。即便得到了国家救济,他们会有所感激,但不会就此放弃努力,而是争取尽快改变目前所处的境况。
窃以为,掌握着分配救济金权力的有关部门和人员,或者是真想主持公道的,不能自以为是地、额外地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内含的申请条件之外,附加上貌似合理的规矩,对申请“低保”的人加以制约。毕竟,申请“低保”的人情况复杂,达不到一律。再者说了,现在不是仍有骗保的情况发生吗,更该想办法制止这种大危害才是。用一句“由于人户分离等原因,很难准确掌握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的话做托词,怎么就搪塞得过去!总之,不反对及时采取“堵低保漏洞”的措施,提倡对症下药,希望不要轻易发出停止发放救济金之类的“忠告”。试问,假如你的兄弟姐妹前几年下了岗,后来失业了,现在要吃“低保”,你怎么劝说,都不会说出这种让人绝望的话吧?
“低保”制度肯定是要逐步完善的,但不是以不“养懒汉”为前提,而是应当以“应保尽保”为原则。同时,不管如今的制度有缺陷也罢,将来的制度十分完美了也好,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人员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在各个环节上把好关、尽到职。
■余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