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百事通先生:
请问农村的“一头
汉中 张先生你好!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本人为非农业户口,但在农村居住,且领取的工资、生活费等低于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如下标准:对同一家庭成员有两类户籍的,由非农业户口一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申请,另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供其农业户口的收入情况。非农业户口方可按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