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市府与市总第三次联席会议达成共识
商洛市将成立劳模协会
本报讯 12月31日,商洛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了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总工会提交的议题,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共识。
在劳模问题的讨论中双方达成了共识,认为应进一步规范劳模管理制度,建立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登记备案制度。鉴于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在评选、审批过程中不规范的实际,对获得部级劳模称号的同志和单位,须到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进行登记;对今后上报由国家部级表彰的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必须经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同意。为了加强对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和管理,同时有组织的发挥他们的先进模范作用,市、县(区)都要成立劳动模范协会。此项工作由市、县(区)总工会(即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建,市、县(区)民政部门积极配合。
切实解决困难劳模的生活问题。为了切实关心和爱护劳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市、区(县)财政要将对困难劳模的救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市财政要根据市总工会提交的困难劳模救助经费报告,认真研究解决,从2004年起列入年度预算。 ■张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