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打白条
最近,有不少职工反映,企业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他们支付的经济补偿或拖欠的工资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等不兑现,而是打张白条就让走人,有的用人单位甚至连张白条都不给打。这些职工说,干了许多年,最后的收获只是一张白条。拖欠的养老、失业保险不补缴,这样,解除合同以后享受不了失业保险待遇,老了退休后又享受不了退休待遇,这日子可咋过呀!一些职工为了维护权益,与企业发生了纠纷。
据了解,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不兑现各种经济欠款而采取的一些手法是:
打张白条就让走人。某机械厂女职工张晓颖说,企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本应支付3000元经济补偿金,结果只给了500元,打了一张2500元的欠条给她。她疑惑不解的问,我与厂子已解除了劳动关系,已经不是厂子的人了,企业改制后,还认这张白条子吗?厂里说,你要这张条子走人,不要这张条子还得走人,你看着办!
打白条不盖章。张平等5名职工反映说,企业欠他们几个月工资不给,说以后有钱再补发。他们不相信,要求给个凭证,厂里不同意,后来通过找上级反映,厂里才同意打一张欠条。但欠条只写欠几个月工资,没有具体金额,不盖章。
口头承诺欠款。李晓红1998年下岗,现在企业要同她解除劳动关系,不给经济补偿金。经过多次讨要,得到的答复是欠钱是事实,没钱也是事实,以后有钱再给你,马上办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查帐后办手续。西安某照明公司与180名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公告要求职工限期查账后立即签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手续,过期不办后果自负。但应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退的押金,拖欠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等只字不提。导致职工四处上访。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办事。职工应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企业也应该依法按时如数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各项欠款,及时补缴拖欠的各项社会保险,不能打白条或口头承诺。企业只要求职工依法履行手续,而自己却在违法办事,以强者地位硬性压制职工单方履约,这正是造成职工上访和社会不稳定的原因之一。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监督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办事,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维护职工权益从源头上化解容易引起不安定的因素。
■焦晓宁 刘树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