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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16日
公众视角·生活广场
04

“转变观念”

局工作组到我们单位检查全年工作的时候,有令在先:转变作风,轻车简从,食宿自理,清正廉洁。按照上级这个精神,我将本部门的工作让科员们按各自的分工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准备,大家为此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前来检查的某处长到了我所负责的科室以后,我如实地向他作了汇报,送上了有关的数据和材料,某处长当时表态,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谁知后来在全局公布的宣传系统评比名次,我们科竟然倒数第一!按我们单位的规定,理所当然地要扣发有关奖金,取消评先资格。面对这个结果,我怎样也想不通:我们科在本单位可是连续15年被评为“双文明”的先进集体了,上级主管的宣传处对我们的工作经常表扬,大家辛辛苦苦地干了一年,与先进无缘倒也罢了,怎么就一下子掉到“红灯区”?

明知道与上级论这个理是白搭,但我还是忍不住向上级有关同志打电话反映情况,也无非是发发牢骚而已。最让我发愁的是:受到如此打击的下属们,来年的积极性怎么还能调动起来?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有朋友给我出主意说,火到猪头烂,钱到把事办,你借过年之机给上边送上东西,保险能“翻盘”!我说现在上级不是屡屡强调要转变观念和作风,清政廉洁吗!朋友就笑我榆木疙瘩脑子一个,要说转变观念的,不是别人而正是你自己!

事出无奈,我将信将疑地按照朋友的嘱咐办了,事情果然按朋友所意料的那样,上边给我们单位的领导通气说,你们单位的宣传工作在全局理应名列第一,但在我们检查的时候出了一点误会:国家级报刊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不光你们单位没有,在全局各个单位都是如此,但你们却将这项考核指标划到新闻稿件这一栏了,所以才出现了这种情况,但公布的评比结果是不可能再由上级发文改变了。得到这有限的“平反”,我心里总算松了口气,这回对我的下属终于有了一个差强人意的“交代”,总比无端的背黑锅强。回头再想,当初我在给某处长汇报的时候,我是把新闻稿件的统计表交给他了,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新闻稿件就有近百篇呢。搞了几个年的宣传,我总不至于分不清理论文章和新闻稿件的区别吧。倘若让这样分不清这二者区别的某处长到年底再来检查考核工作,我又该何以处之?面对现实,还是我的那位朋友说得对,看来我的这“观念”不改变是不行了。 (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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