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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2月24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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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上好法律课还不够

省总的一项调查显示,85%的非公企业存在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工人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且变相克扣严重。有人称这主要是“老板”对《劳动法》不了解,应给私人老板上好“法律课”。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一来“老板”们是不是真正不了解法律,这恐怕让人质疑。《劳动法》颁布已很长时间,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推行也几年了,监督检查时常进行,对违规者的处理媒体不断报道。如果说老板不了解,那么遇到自己的事情时,他们一个比一个精明,找律师、查条文,很会用法律解决问题,而遇到职工的事情时,怎么就不懂法了呢?

二来和工人比起来,无论是文化素质、认识水平,还是对法律的了解、掌握程度,老板无疑都占有优势。法律课上的再多再好,老板们不执行,依然我行我素,那还是白搭。因而关键是懂了法还要守法、遵法、执法。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之所以屡屡发生,说到底是利益分割问题。单靠一厢情愿地给“老板”上法律课,这似乎远远不够;法律对“老板”的约束,要靠老板们的自觉,这在目前也很难做到。因而,监督和制裁、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建设以及严厉的措施和规章就显得非常重要。执法部门要主动介入,依法监督企业的行为,对违反游戏规则的施以重典;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劳动者要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用法律解决遇到的问题;社会各方面要创造条件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只有多管齐下,共同行动,才能真正减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的发展。

■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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