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基层工会主席为何维权难
面对现实中违法违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不断增多,特别是《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后,基层工会干部“想维护”、“愿维护”的意识大大增强。但现实是,基层工会主席在维权上还多有顾虑,当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代表职工与经营者据理力争,使职工群众难以感受到工会在为他们说话办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领导一言堂,工会干部无可奈何。企业侵犯职工权益后,职工要求工会与行政交涉,工会主席往往两头为难,在企业领导一人说了算,企业领导决定的事,工会干部很难改变。在一次采访中,一位基层工会主席说,现在难权,全是凭个人良心,真的很难作。
二是多有顾虑不敢维权。“我为职工说话,谁为我说话”。工会干部为职工多说两句话,行政领导就可能觉得你不听话,利用减员之机,把一些平时敢于替职工群众仗义执言,所谓不听话的工会主席作为裁减的首选对象,使其失去饭碗。《工会法》中规定企业行政无权罢免工会主席的职务,但不少企业领导还是动辄把工会主席给撤职了。
三是目前许多工会主席并非职工民主选举,而是任命,如此当选的工会主席怎么可能真正的去为职工着想呢,他们听命于行政就在所难免。
四是现在有些企业把工会当成一个“大杂烩”,什么事儿都往工会推,使职工印象中,工会只会吹、拉、弹、唱,影响了工会的形象,也极大地分散了工会干部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地影响了工会的本职工作和自身建设,使工会主席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开展工会工作和进行得力有效的维护。
虽然《工会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为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但由于受上述四方面因素的制约,基层工会还是不敢放开手脚维权。怎么解决这一问题,攀枝花市米易县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该县总工会推出驻乡(镇)工会联络员制度,开创了基层工会干部由地方工会直接管辖,不受企业行政管制的先例,联络员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腰杆挺得更直了,受到广大职工的积极支持和拥护。这种办法也许是解决当前基层工会主席维权顾忌的最有效的途径。
另外,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一把手必须建立一种制约制度,防止其养成家长式作风,一人说了算;二是要给基层工会维权提供一个良好、公正的法制环境。司法部门应积极配合,对拖欠经费、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使法律真正为工会干部维权撑腰;三是上级工会也要勇于为基层工会维权打气鼓劲,要勇于为工会干部说话办事鸣不平,不能对行政打击基层工会干部的行为漠然视之,使基层的工会干部感到寒心。
本报记者 章琦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