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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4月16日

陕西工人报北国周末-头版 大山深处的修路愚公 广告 宋生贤的风节 “修路腐败”缘何“前腐后继” 2003,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省占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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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周末-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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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腐败”缘何“前腐后继”

公路建设的腐败问题比比皆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4个交通厅长落马。我党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这些交通厅长仍然“前腐后继”,这就发人深省了。我们怎样早日摆脱“修路腐败”这个“梦魇”?

取消交通厅长的“自由裁量权”

罗元翠:为何交通系统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的腐败现象?是因为修桥筑路是个“聚宝盆”,流入源源不断的国债资金,而制度上的漏洞使贪污者有机可乘。

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仅2003年全国花在修公路上的钱就高达3500亿元。“路上”的钱太多了!可是,怎么花,让谁花,交通厅长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河南,交通厅就掌管着全省每年40多亿元的规费、通行费收入,统贷转贷资金近100亿元,每年正常投资150亿元以上。交通厅钱太多,这些钱怎么花都由厅长说了算,“有效监管”对交通厅长失效,有了这三个前提条件,三任厅长“前腐后继”,全国14任交通厅长落马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集中化。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削减并有效监督交通厅长的权力,使交通厅不能集官商于一身,是遏制修路腐败的出路。同时,要对工程质量进行司法控制,发生问题以法律手段解决,以彻底扭转豆腐渣工程、前修后坏等现象。

透明,惟有透明

赵小华:交通是国家的命脉,道路牵涉公众的利益,几千个国债项目、上万亿元的基础投资的安全问题,不容我们忽视。“交通硕鼠”一个个被揪起,说明党的反腐败决心是动了真格的,虽然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个“硕鼠”躲藏在黑洞里尚未暴露,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种信息趋于透明的情况下,腐败会渐渐失去滋生的土壤,硕鼠会在阳光的照射下无藏身之地。

我以为惟有透明,是根治腐败之策。如果国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项目进展、负责人都是公开透明的,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那么暗箱操作,虚报项目,骗取国债资金的案件就容易被揭穿,拍脑袋定项目现象就会消失;如果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干预和限制,“寻租”活动的租金本身就会消失。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当事人人格的高尚,而应在保持体制内监督力度的同时,强化体制外的监督。

“修路腐败”四问

李纯霜:一问:修路的过程中有腐败吗?

继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之后,广东、广西、湖南、河南等多省交通厅长“折戟沉沙”,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更是“前腐后继”。可见修路中的腐败触目惊心。

二问:修路腐败源于什么?有人说是人的问题,难道所有的人都出了问题了吗?我想,修路腐败并不能仅仅归结为人的问题。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的血书、石发亮“一个‘廉’字值千金”的誓言,在当时可能都是真心的,都是发自对党的忠诚和自己的警告。但他们仍然因路的问题出了毛病。

三问:路的毛病出在何处?交通部门对于路的问题“一竿子插到底”,一个地方的路怎么修,修多少,修得好坏,都是交通部门自家的事儿;决策者、修路者、验收者、收费者是一家。这样,我们就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修路容易萌发发腐败,是体制的原因。

最后,我们还要问:怎样遏制修路腐败?我认为必须实行“釜底抽薪”,对交通部门实施彻底改革,将属于交通规划的职权,交给规划部门:属下交通建设的任务,交给市场:属于公路质量的监督职权,划归统一的质量监管机构。每一条路修好了,都要由法定的检查机关层层核查。

事前监督比事后惩治更重要

徐一化:要杜绝交通系统“前腐后继”的现象,我认为要在防止腐败上下大功夫。一个必须正视的现实是,“一把手”能否善用公共权力,实施对公共事物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有效防止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发生,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管理,意义十分重大。过去我们常提“反对腐败”,这固然是对的,但这显然不够。要从“反对腐败”向“反对和防止腐败”转变。我们的反腐败工作重点,应该从“以惩为主”向“惩防并重”方向转变。事前监督比事后惩治更重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中央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周国平:重大工程建设出现的腐败问题,在一段时间以来似乎成为“不治之症”。但如果仔细研究一下,“修路腐败”还是有一些作案特点和规律,因此就必须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如提前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全程监督工程进程等,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还是很有效果的。

此外,预防“修路腐败”等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也必须加紧进行。可喜的是,截至2003年底,全国内地有关省份和城市已经制定10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仅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滋生,更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为全国性预防腐败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直接经验和借鉴,为开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文/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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