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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04月19日
维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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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程时摔伤单位能清退我吗

百事通先生:

我去年被陕西某农业生态有限公司招为办公室副主任。前不久在工作期间检查工程时摔伤,后住进省医院骨科治疗,医院期间医药费单位给报了90%,现已出院。但生活还不能自理,公司却将我清退,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

读者 王小羊王小羊同志: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我们可以肯定你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

根据《陕西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际细则(试行)》和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应当100%报销。

职工因工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受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工伤等级认定,并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在伤残认定没有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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