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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航空公司拟定航班延误补偿办法
据新华社电 航班延误能否获补偿,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日前在上海表示,相关规章正在制订中。来自航空公司的信息显示,航空公司自订的相关补偿标准有的已完成,有的将在下月出台。航班延误对旅客来讲会增加旅行成本,对商务客而言,有时会坐失商机。因而航班延误成为旅客投诉热点。根据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统计,2003年事务中心接受的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增加27%。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6月14日提出的《顾客服务计划》征求意见稿,包含了航班延误多种补偿标准和方式,包括提供免费机票,免费升舱,赠送里程累积分,提供免费食宿以及补偿现金等。此前,根据东航等十家航空公司签约的《航空客运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措施协定》,东航(包括云南航、西北航)、南航、海南航、北航、厦门航、深圳航、武汉航、四川航等10家航空公司,从上海始发至国内54个城市的108条航线、282个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变更、取消或延误,应及时向旅客说明解释,尽快安排旅客成行,并免费安排餐食和休息;虽能当时成行,但延误超过4小时的,补偿每位旅客不低于人民币100元,或不低于等值标准的相关服务;次日成行的,补偿每位旅客不低于人民币200元或提供等值标准的相关服务。由于航空公司及其授权代理人超额售票,导致旅客不能按时登机的,也有相应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