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4年09月15日
权益·保障
03

城固实行工伤认定书面告知

本报讯 城固县人劳局从今年3月份起,对工伤认定实行书面告知办法。截至8月底,全部12件工伤认定申请案均在法定时效内作出认定决定。

近年来,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伤亡职工常常被用人单位以“违章操作”或“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等理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致使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对此,该县劳动保障部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总结多年来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经验,实行了工伤认定书面告知办法。当伤亡职工或其家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书面告知其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住院病历资料、证明其主张成立的其他证据材料,以及提供这些资料和证据的时限。同时,书面告知提出认定申请的对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及第三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劳动合同、工伤事故处理结案材料等相应的资料和证据。

实行工伤认定书面告知办法,保障了工伤当事人的知情权和举证权,缩短了调查取证时间,提高了工伤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赵成华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