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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4年12月09日
科教·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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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职责是什么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普查员完成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质量,负责普查表的收集、审核与录入工作。普查员主要负责普查区的划分、入户清查、个体经营户的登记、送达报表、回收报表等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主要是直接面对普查对象,需要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因此普查员既是普查员又是宣传员。

陕西省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 张烨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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