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委屈奖”不设为好
·谭贤邦·
时下不少政府部门纷纷设立“委屈奖”,用来表彰工作中受到“委屈”的工作人员。对此,笔者认为该奖不设为好。
一是执法者被群众围攻、谩骂,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执法者或是在执法时工作的方式方法欠妥,不能让群众接受,或者是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够,不能被群众所理解。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要不断地学习、总结、改进,让自己的工作做得让群众满意。而“委屈奖”却让人只看到了受委屈的一面,掩盖了工作不足的一面,这不利于问题的发现和工作的改进。二是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难免会遭到一些不法分子的谩骂、攻击。如果不辩是非,一味让执法者委屈求全,无异于放纵违法行为,使执法者从精神到肉体都会受到伤害。“委屈奖”不但不能让法律得到有效的维护,甚而会因此消弱执法部门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