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亵渎读者
·韩志宽·
去年读过一篇罗马尼亚作家贝德罗斯一霍拉桑捷安的一篇小说《小提琴和大蒜》。文章讲述一位知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他”,虽说演技精湛,却不修边幅,带着满嘴大蒜味儿登台表演。一次,他为观众演奏了好多名家名曲,获得成功。最后,一个女中学生上台为他献花,他大为感动,吻了姑娘的面颊。写到这里,作者重点叙述了这样一个情节:
“太可怕了!这个姑娘刚吃过蒜——简直太可怕了!怎么能这样捉弄我呢?太不像话了!也没人检查一下她吃了什么。”他面带微笑,一边谢幕,一边对自己说道。
姑娘同样感到大失所望。
“哦,大师吃过蒜——”她觉得,一位小提琴演奏得如此美妙的艺术家,除了玫瑰花瓣,不会吃别的。
文章接下来写道,小提琴家发誓从今往后再也不吃大蒜了;那姑娘也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向音乐家献花了。
文章立意不错,文笔生动,读来也蛮感人的。问题是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两个同时吃了大蒜的人,是不可能相互闻到对方的蒜味儿的。这个重要细节的失真,断送了这篇文章。
近日读到中国作者段斌胜一篇小说《爱情问答题》,文中燕子的第二个问答题是: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句诗是谁作的?”胡成说:“你不能出难一点儿的题目吗?谁都知道这是苏东坡先生的名句呢!”
……对女孩的同一问题,另一男孩说,是你作的。你用的是情”字,而苏东坡用的是“晴”字。
真让人喷饭,唐代诗人刘禹锡的竹枝词,被记在宋朝苏轼的账上。而不用“晴”字用“情”字就更是狗尾续貂,刘禹锡也好,苏轼也好,都不会写出如此低劣不通的诗句的。原诗句的出名,全在用“晴”字作“情”的谐音。引用者生吞活剥,直接使用“情”字,就和原诗前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风马牛不相及了。
还有一篇尤今的散文《金牌》,文中写道:……有些人会忧心忡忡地把那面金牌变成“五台山”,让它沉沉地压在自己上面。这时,他纵有七十二变,也难以展开拳脚。
谁都知道作者是指孙悟空而发议论,可《西游记》里他是被压五行山的啊!
上述三篇文章的失败,前者由于凭空臆造,次者文理不通,后者属引文失准。表现形式不同,但同属经不起推敲,既亵渎了读者,也暴露了作者的不严肃和编辑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