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不是天生的烙印
·慕毅飞·
22岁的谭志祥是一个来自重庆某县某村组的小伙子,只念过一年初中,16岁到北京一餐厅打工,苦于没文化没技术,用3年业余时间自学英语,后来凭着娴熟的英语表达技巧和精湛的营销才能,成了一家音像制品公司的销售人员,并结识了在北京留学的美国姑娘罗娜,两人相恋至今。罗娜应聘到大连任教后,小谭也随之到大连打工。最后,他们要结婚了,而见诸报端的新闻却叫——“美国女大学生爱上重庆农民”(2月15日《重庆晨报》),叫人看不懂。
什么叫“农民”?如果住在农村的叫“农民”,谭志祥6年前就进入北京、大连这样的大城市了;如果从事农业生产的叫“农民”,谭志祥至少已经6年不干农活了;如果没文化的叫“农民”,谭志祥掌握了“娴熟的英语表达技巧和精湛的营销才能”……凭什么还把谭志祥叫“农民”呢?惟一的理由,就是谭志祥的“农民”身份,仿佛是先天带来的烙印。媒体似乎只有强调了“农民”,小小的社会事件才会凸显其新闻价值。否则,干嘛不叫“美国姑娘爱上中国小伙”,或叫“美国大学生爱上中国自学成才者”?甚至也可以叫“美国大学生爱上大连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