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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采取八项措施给非公企业减负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日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8个方面对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这些措施主要是:近几年企业治乱减负中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公布取消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等项目,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各地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变换名目向非公有制企业收取;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涉及非公企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罚款项目和各种摊派一律取消;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政策,取消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各种歧视性收费规定;禁止向非公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乱拉赞助;中介机构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对非公企业进行检验、审查审核、咨询、评估等,其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