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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5月31日
区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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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交警支队一大队

取消公告费 罚款由100变200

本报讯 本报5月25日、26日报道了《汉中交警支队一大队强收公告费激怒众司机》和《汉中交警一大队强收公告费被叫停》两篇文章后,社会反响强烈。近日,有不少司机打来电话反映汉中交警支队一大队取消了公告费,但把罚款由原先的100元涨到200元,他们对交警一大队的这种做法表示不理解。

5月26日上午,司机王某打来电话反映《陕西工人报》能为司机伸张正义,他们表示支持。说公告费已经取消但是罚款由以前的100元涨到200元,感觉到罚款偏高偏重,承受不了,他们普遍认为汉中市交警一大队此举不妥。

当日下午记者又去汉中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跟踪采访,在汉中交警支队一大队交管科收费处记者发现,交费处门口贴出通告,通告表明,从5月26日起取消电子警察违法公告费120元,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电子警察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5月30日上午,记者在汉中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暗访,接受处罚的司机排着长队,一位给单位开车的刘司机告诉记者,他违章了一次滞纳金交了170元,违章再交200元,没想到违章一次竟交了370元,实在太高。他告诉记者,处罚应以教育为主,罚款要和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听说西安作为省会城市,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好,违章停车才处罚100元,汉中却罚200元,处罚明显偏高。

对司机反映的有关问题,记者多次到汉中市交警支队采访,但交警支队以领导在开会为由多次推托。

汉中记者站 钟静 溪波

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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