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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07月28日
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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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建设在于规划

数年前,为了疏通日益拥塞的交通,西安建造了几十座立交桥,成了西安的新景观。立交桥热、环路热、轻轨热自此由北向南在我国蔓延开去。然而,在那些大大小小的钢筋水泥构筑的城市里,环路、地铁、轻轨真的适宜吗?

道路与行人、车辆难解难分的纠葛,将成为苦恼我们的长久话题,但对交通的改善与发展我们仍可保持信心与期待,因为科技不会袖手旁观。

建立科学的城市交通观念

中国城市交通有三个先天不足:城市交通快速道路网络虽已初步形成,但离市中心太远,不具有从市中心把交通量搬出的功能和控制功能;城市市中心能通机动车的道路间距太大,而且缺少甚至没有从市中心伸向快速道路网络的放射路,市中心区的方格路严重妨碍道路网络通行能力的提高;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远远没有形成,轨道交通太少。

中国城市交通机动化社会来得太晚,比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要晚60年-70年,而且起点还不一样。前者的起点是人力车和抬轿子,后者的起点是马车。中国的城市交通几乎没有经过马车时代,由人力车交通社会一下子直接进入机动车交通社会。所以,要使人们适应城市机动化交通社会,必须转变观念。

首先,要有交通优先观念。衣食住行者,人们赖以生存的四大条件。前三者——衣食住是个人投资,个人所有,个人所用;行者——交通设施,主要靠政府投资,政府所有,但个人所用。所以理应行者优先。即交通优先。

其次,要有公共交通优先观念。公共交通是相对个体交通而言的,公共交通原则上是政府的公益事业,原则上主要由政府投资,政府所有,人人所用;而且人均占道路面积小,效率高,环境污染率低;个体交通是个人投资,个人所有,个人所用。而且人均占道路面积大,效率低,环境污染率高。所以,理应公共交通优先。

再有,不可忽视路权观念。路权是指道路上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还包括停车权),人们在社会中生活必须遵守法规,必须有道德,也必须有各种权利和义务;交通参与者在交通社会里也一样要遵守法规(交通法规),必须有道德(交通道德),也必须有各种权利和义务。路权如同人在社会中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一样,是不可侵犯的。路权受空间、时间、速度和车种以及环境等五个方面的约束。明确路权观念是当前我国解决“行车有序”和“停车有位有序”的核心问题。

还有,道路语言观念很重要。道路语言是指道路上的交通标线、标示、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还包括以物理形式出现的交通岛、分离岛和栅栏等物理渠化设施(一种特殊的“道路语言”)。交通参与者在交通社会里也必须有交通语言即道路语言,它如同人类社会中的语言一样要求通俗易懂,要求交通语言比一般语言更加直接、简单、明了,而且还要求具有连续性(如高速公路的标示距离等)。有路必须有道路语言,道路语言是道路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

中国城市交通有希望

中国在走向城市化国家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有充分的时间可以摸索、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社会健康发展的最先进的城乡模式,比如工业发达国家由街道商业的扩展(城市化)经历了几个世纪,到20世纪才开始由街道商业向分散的购物中心过渡,其结果是走向城乡差别的缩小,但目前与此相适应的系统的交通模式(仅仅只是小汽车这一单一的交通模式)还未建立起来。我国完全可以从中吸取经验与教训,研究一种新的城乡差别逐步缩小的城乡模式和与此相适应的交通模式。通过不懈努力,我国道路交通极有可能走在世界前列。 (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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