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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0月20日
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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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禁摩”时代

——电动车成交通新隐患

新事物“新”隐患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了新的交通隐患!西安市交管十一大队执勤交警马宏说:横穿马路、任意逆行、交叉行驶、超速行驶、经常载人等,可以说电动车的问题很多。

除了与人、车抢道外,电动自行车还严重污染环境。据了解,一般电动自行车使用2—3个月之后就必须更换电池,但目前国家对这些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处理体系。

“电动车”概念模糊

不少市民反映,一些电动自行车不但外形酷似摩托车,而且车速也不亚于摩托车,为何这类电动自行车不在此次“禁摩”范围之内?

西安市交管二大队南稍门十字一南姓交警解释说,禁摩的对象主要是有机械动力装置和排气筒的燃油摩托车,因此,电动自行车不在这次禁摩范围内。但目前电动车各项指标远远超出了国家标准。

无理无据可依

西安市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科井文印交警说,目前,西安市3万多辆仿摩车,有挂自行车牌照的,有无牌照的,可以说是管理失控!

混乱的仿摩车市场,应做如何整治?他说,首先,要界定仿摩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其次,才能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果界定为非机动车,那么就不能走机动车道,不能载人,应该参照自行车的相关条例管理;如果划归为机动车,就要办理行驶执照。

他还向记者透露,为了规范仿摩车市场,“十一”之前,他们已向省交管总队和西安市物价局上报了整治方案,计划对其统一挂牌和颁发行驶证。

外埠“禁止”被立法

今年5月28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若违反上路,交管部门可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此次珠海人大立法,使珠海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的城市。这让我们看到了,各地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化,使交通部门对此有法可依,执法可循。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马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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