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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求职意愿”人员不列入失业范围
据工人日报 福建省厦门市8370名“无求职意愿”失业人员将不再被列入失业登记范围。厦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说,“无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部门登记失业后半年内不参加由相关部门定期举办的免费上岗培训,经社区多次推荐就业但始终不愿意上岗的人员。
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确保相关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据了解,造成失业人员“无求职意愿”的原因有很多:部分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但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也未向劳动部门申报备案,属“隐性”就业;部分失业人员由于家庭有稳定经济来源(如房屋出租收入或其他隐性收入),或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择业期望过高,不愿从事收入较低、工作辛苦的职业;部分人员选择了继续学习进修;有的甚至只是为了在办理工商执照等方面享受优惠而登记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