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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5年11月21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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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为啥不能进入公厕

“既然是公厕,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工地工人丁永生说。丁永生所说的公厕位于宣武门外大街崇光百货东南100米处,这个公厕的管理员不让附近的民工进入,公厕门前的通知还说“不允许施工人员使用”。(据11月16日《京华时报》)

时下,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工被歧视,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一家星级酒店门口放的牌子上就写着:禁止民工入内;某公寓楼的公寓管理员在门口立起一块“禁止民工和狗入内”的警示牌对民工加以“警示”;更有甚者,某房产商在媒体上做广告宣称“小区安静没有民工骚扰”。可以说,这些歧视农民工的新闻早已司空见惯了,甚至于麻木了公众的神经。然而,令人愤怒和震惊的是,现在居然有人歧视到连公厕也不让民工进入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公厕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受益对象是广泛的群体。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公厕方便。我想,就是一条狗,它也可以进入公厕。人有吃喝,必有拉撒,谁人不要处理内急?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了农民工不能上公厕?我想,不让民工进入公厕,除了歧视,更侵害了民工的正当权益。

据说,之所以不让民工使用公厕,是民工们使用公厕时不注意卫生,给附近居民带来了很多不便。无疑,理由是非常牵强的。在我看来,一直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进城民工们,各方面的素质并不比所谓“高素质”上层人士差。他们俭朴、善良,对人彬彬有礼,是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的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说,民工们比谁都更“卫生”。也许他们身上是有灰尘,但谁都知道,那是为城市的漂亮而弄脏的,也许他们不讲卫生,但有谁为他们提供了讲卫生的环境?

公厕管理员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和管理者,在处理公共事务中,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知道,农民工是我们祖国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不允许民工使用公厕,难道我们要逼他们在公共场所、在众目睽睽下解决内急?

■艾模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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