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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1月12日
工报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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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铁路护路联防收费有新标准

本报讯 为了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维护铁路运输治安秩序,保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正常开展,经省政府同意,我省铁路护路联防费有了新标准。

适当调整我省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整车货物(集装箱货物按箱标定吨位)按每吨0.30元收取;零担货物仍按每10公斤0.05元收取,不足10公斤按10公斤计收。对农用物资、军用物资、救灾物资和其它指令性货物继续免收铁路护路联防费。对省内电煤暂不收取护路联防费。

本报记者 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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