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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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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

每年的3·15几乎都变成了控诉大会,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铺天盖地揭露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那些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属在媒体的操纵下,一次次地表演自己的痛苦。整个社会仿佛沉浸在哀伤之中。

中国不缺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吸收各国的有益经验,全面列举了消费者的权利。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消费者权利的现象如此普遍呢?

首先,个别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是造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存在的首要原因。有些政府部门为了当地GDP的增长,默许甚至纵容造假团伙从事工业化生产。其次,司法的滞后是造成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象泛滥的重要原因。如果消费者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旷日持久的诉讼和巨额的诉讼费,不能不让消费者望而却步。

保护消费者,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空间。如果我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仅仅停留在消费合同层面,而没有看到整个社会的大背景,没有看到消费者孤独绝望的处境,那么,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因为面对经营者,消费者永远都是弱者。只有当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地依赖政府,并且用最廉价的司法诉讼惩罚经营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有当新闻媒体成为捍卫尊严,伸张正义的社会公器,消费者才能挺起胸膛,真正成为权利的拥有者。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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