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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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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户口簿不再记录“污点”

本报综合消息 从今年开始,西安开始逐步实行户籍新政,其中包括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在办理户口时,户口簿上不再出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等字样,而是用特殊标记代替。

据悉,以往居民户口簿里会对一个人从何地转来,在何地犯过什么错,在何地服过刑等内容有详细记录。西安市公安局户政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污点记录”,常使一些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很难就业,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婚姻。

鉴于此情况,西安市公安局从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实行了在户口簿上,用特殊标记取代犯罪记录的举措。在新的户籍记录办法中,户口簿上对违法犯罪人员过去在何地服刑不再记录,但公安机关仍会在此人办理户口时在底册上记录。而户口簿上一律用代码标志服刑及接受劳教所在地。对于以往户口簿上有服刑记录的人员,他们只要去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更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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