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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3月28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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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企、私企要依法成立工会

——访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任庞建河

3月23日,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西安市外商投资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订草案)》,这一条例的重新修订将为外企、私企创建工会提供了法律依据。

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任庞建河告诉记者:“外商投资条例”是1992年经西安市人大批准通过,随后“私营企业条例”在1999年批准。制定新条例对规范企业工会管理很有必要。没有条例,便无法可依。

庞建河说,新条例的通过十分艰难,西安市人大多次出面征求意见,但有的企业领导认为条例有点超前。据西安市外经贸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西安市注册的私人企业有4万多家,外企有1800多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在开展为企业创建工会工作时经常遇到的难题,为应对形势,我们也制定了对策,“一定要进去,进去了,就能见到人,还一定要见到单位负责人,同时给企业大力宣传创建工会的意义”,以此让更多的外资和私营企业创建工会。

记者:为什么“企业应当于开业或者投产一年内依法组建工会”?

庞建河:企业的筹备有一个过程。走入正常,需要半年时间,应该给企业充分的时间,人性化管理使企业与工会之间建立良好关系。

记者:如果在一年内不能创建工会,将会对其采取什么措施?

庞建河:将按照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对未足额缴费或三个月不缴经费的企业,可起诉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请工商等相关部门司法介入;对于阻挠、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企业将由司法部门进行严厉的惩处。

据了解,《西安市外商投资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修订草案)》还要经省人大讨论批准,不日就可颁布执行。

■本报记者 柳江河 实习生 王萌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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