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保证金保证了什么
李涛是山东师大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大四学生,在通过省城某单位面试后,对方要他先交5000元保证金再签订合约。考虑到这5000元会再一次加重父母的负担,无奈之下只能放弃这份即将到手的工作。目前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有些单位知道大学生求得一份工作不容易,才提出这个要求,有些人就无奈地答应下来。
保证金又叫押金,用在人身上,多少有点不中听。的确,押金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比较广泛,但在人才聘用上使用,未必如租赁那样灵验。如同李涛的情形,就因为5000元,他选择了“无奈”地离去,对他本人,失去了一次就业机会;对单位,就没有损失了吗?
应聘单位或许会洋洋得意,以为交了押金,就能靠得住,但不知道想过没有,应聘者的心理会怎样?毫无疑问,颇不舒服。他们是为那笔押金长久地呆在单位里,还是为单位与个人的事业发展而工作?所谓的“事业心”可能会成为“押金心”,如此诸多工作细节可能就变味,难以达到理想效果。换个思路看,如果一个人为了保证金而决定去留,这人是算不得最好的人才,甚至一般的也不算。如果进来的应聘者真是人才,将来有更大的发展,还担心几千块的押金吗?你不退,人家不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到时单位落个鸡飞蛋打,何苦来哉!
一个有实力的单位,根本上不怕人才去留,对人才反倒持开放式的态度。诸多成功的企业实例告诉我们,死水不会生清波,人才只有不断地更新,企业才会不断滋生活力。人才流动方式很多,自己走,辞退掉,都在内。但要不怕人才走,就怕人才不来,就怕自己培养不出人才来,就是说,关键是要靠企业的管理、发展、精神各个方面吸引人才。
交保证金实质上是单位或企业发展的自残之举,使不得,所以单位或企业要拿出自信心来,正如人得培养自信心一样。窃以为,交保证金不该应聘的获胜者拿给单位,而要应聘单位自己拿出来付给应聘者,这“保证金”便是优质管理、人文精神和更宽广的发展平台。试问:有多少单位或企业靠押金发展起来了? ■龚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