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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年09月18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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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指出

煤矿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近日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煤矿井下瓦斯抽采技术已经形成体系,并在高瓦斯矿井全面应用。但是,我国煤矿瓦斯事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煤层气产业化、商业化水平低。

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介绍,目前,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增大。我国高瓦斯矿井多,尤其在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煤炭开发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抽采难度大。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占实际涌出量的15%。目前,国有重点煤矿矿井平均开采深度约420米,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的有10余处。随着煤炭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增加,瓦斯抽采难度进一步增大。

此外,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受制约。在煤层气开发区域,没有与之相配套的长输管线,致使开发与市场脱节,出现“点天灯”现象。低浓度瓦斯的输送和利用还没有标准和规范,大量低浓度瓦斯只能稀释后排空。利用煤矿瓦斯发电入网价格低,发电企业无利可图,限制了矿井瓦斯利用。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利用量占抽采量的43%。

对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一系列的鼓励扶持措施,如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予以优先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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