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七旬老太打赢退养官司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的76岁老太太刘兰英没有想到,她以76岁高龄创造出了一个中国之最:她打赢了中国劳资关系最长的退养官司。
1931年6月,刘兰英出生在衡山县的南岳山下。
1969年5月,衡山县师古卫生院想找个做饭的人,工资为5元,而且不包吃住。
许多人因为工资太低,就没有动这个心思。
家住卫生院不远的刘兰英得知此事后,决定接下这个活。卫生院领导看到刘兰英落落大方,人也还利索,便答应让她试试。
刘兰英上班之后,大家发现她的厨艺不错,人缘也好,都认可了她。于是院里就正式录用了她。
在负责为大家搞好伙食外,她还按照院里的安排,接手一些清扫工作,乃至以后的洗涤工作。
师古卫生院的领导看到刘兰英工作踏实,也没有亏待她。
随着大家工资待遇的变化、刘兰英的工资待遇也开始不断地增加,从5元/月逐渐至9元/月、30元/月、6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2年增加到了300元/月。院里有时发些福利物资,她也可领上一份。
时光在慢慢流逝,刘兰英也渐渐融入师古卫生院,因为她做的饭菜可口,人缘又好1981年,已经50岁的刘兰英并未从卫生院退下来。
2003年,73岁高龄的刘兰英老人依然很健康,她又揽下了清洗医师护士的工作服及病房被子等工作,每月的工资也涨到了400元。
2004年12月,刘兰英的丈夫去世。
相濡以沫的老伴过世,对她的打击很大。如今三个女儿已远嫁,只留下了她一个人。从不服老的刘兰英,终于感到自己老了。
2005年底,刘兰英病倒了,而且出现半中风症状。此时的她不得不放下已经在卫生院执掌37年的锅铲。
从医院返家后,刘兰英开始感到生活的窘迫。
因为她生下的是三个女儿,都嫁了出去。她在卫生院一干就是37年,村里的同志很自然就把她当成了卫生院的一员,在划分田产时,她没有分到责任田。因为她在卫生院领了工资,村里也不好定她为“五保”户。
刘兰英的三个女儿经济状况也很一般,这让她生活变得十分拮据。
刘兰英于是让女婿旷昌华到卫生院去协商,希望能获得一些生活费。
2006年4月,她和女婿旷昌华前往卫生院协商时,卫生院负责人当时口头承诺按两种方法解决:一是院方一次性支付740Q元后,刘兰英不得再以同样的理由要求院方支付经济补偿;二是在她有生之年,月发200元生活费,待她去世时,再按国家政策标准支付丧葬费。
但事隔两个月,院方一直没有履行承诺。6月份,刘兰英再次要求院方向性落实时,院方称经济困难,不同意一次性买断,只同意月发170元生活费,待她去世时,再按国家政策标准支付丧葬费。
面对这样的条件,刘兰英不愿接受。她决定寻求另一种途径解决。
2006年8月16日,刘兰英向衡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衡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此案进行调解,并作出了以下五项决定:一是卫生院支付刘兰英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共计:叁万贰仟柒百元(32700元);二是本调解书签收后5日内支付2700元。从2006年9月1日起,被诉方每月支付申诉人500元退休费。申诉人如在一年内死亡,被诉方应将所欠款项一次性付给申诉方(即法定亲属);三是申诉人因病住院,被诉方应当从总补偿额中,提前支付部分金额;四是被诉方履行本调解书完结后,申诉人及亲属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被诉方支付补偿;五是本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6年8月30日中午12时40分,申诉方、被诉方在调解书上签字。
10月11日上午,刘兰英老人首次领取了500元的月退休费。
它表明,这一劳资关系最长的退养官司通过法律得以圆满解决。
(林新华 谷湘平)